1. 確定設計壓力和設計溫度時,應考慮管道系統運行時發生的壓力和溫度的變動。


2. 各行業標準規范要求,壓力管道GC1級等要求苛刻的管道,壓力和溫度不得超出設計范圍。


3. 除符合下列各項條件以及下列④的要求外,GC2級管道應按壓力和溫度變動中的最苛刻組合確定設計條件:


   ①. 管道系統中沒有鑄鐵或其他脆性金屬材料的管道組成件。


   ②. 由壓力產生的管道名義應力不超過材料在相應溫度下的屈服強度。


   ③. 管道系統預期壽命內,超過設計條件的壓力-溫度變化的總次數不大于1000次。


   ④. 壓力變動的上限值不大于管道系統的試驗壓力。


   ⑤. 持續和周期性變動不改變管道系統中所有管道組成件的操作安全性能。


   ⑥. 溫度變動的下限值不小于規定的材料最低使用溫度。


   ⑦. 閥門閉合元件的壓力差不超過閥門制造商規定的最大額定壓力差。


4. 壓力超過相應溫度下的壓力額定值或由壓力產生的管道名義應力超過材料許用應力值的幅度和頻率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 每次變動時間不超過10h,且每年累計變動時間不超過100h,許用應力提高不得超過33%。


   ②. 變動幅度不大于20%,每次變動時間不超過50h,且每年累計變動時間不超過500h。當波動為自限(例如壓力泄放)時,在每次變動時間不超過50h、且每年累計變動時間不超過500h條件下,壓力額定值變動幅度不大于20%,或管道名義應力超過材料許用應力值的幅度不超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