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集液包應設置在下列場合


  a. 飽和蒸汽管道的末端或最低點,蒸汽伴熱管的末端,如果蒸汽管道較長時,每隔一定距離亦應設疏水閥;飽和蒸汽管道的每個立式“T”形補償器前或最低點。


  b. 飽和蒸汽系統的減壓閥前和調節閥前。


  c. 蒸汽分水器及蒸汽加熱設備等下部。


  d. 經常處于熱備用狀態的設備進氣管的最低點。


  e. 擴容器的下部,分汽缸(蒸汽分配管)的下部以及水平安裝的波紋補償器的波峰下部。


  f. 蒸汽水平管的低點處。


  g. 裝置邊界蒸汽管線切斷閥之前。


②. 水平敷設的長蒸汽管應設集液包,其間隔為:


  a. 在裝置內,飽和蒸汽宜為80m,過熱蒸汽宜為160m;


  b. 在裝置外,順坡時宜為300m,逆坡時宜為200m。


③. 管廊上蒸汽總管末端的集液包配管應考慮以下要求。


  a. 集液包及接管與梁之間的凈距離應大于熱位移量及保溫所需的空間,一般不小于200mm,見圖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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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集液包的冷凝水出口管的方位不宜向管廊梁的一側引出,同時避免與管廊下層管道相碰。疏水閥應布置在不影響通行的地方。


  c. 集液包的冷凝水出口管的走向,除考慮管道柔性要求外,還要考慮便于設置管道支架及疏水閥組的支架。


  d. 在蒸汽主管的位移較大時,靠近主管的小管支架應盡量利用主管生根,以減小相對位移。


  e. 蒸汽管徑小于DN80時,根據項目要求可不必采用集液包,僅設低點排放至疏水閥即可。


④. 集液包的結構。


  a. 集液包的冷凝水出口管線應設切斷閥或蒸汽疏水閥組。


  b. 集液包通常采用標準管件組合而成,應符一合管道等級規定。集液包下端宜用法蘭蓋,兼作吹掃用。也可以用焊接管帽,但需增加排液口。


  c. 根據蒸汽主管的管徑范圍組合形式,集液包形式見圖2.132、表2.2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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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