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輸送易凝介質管道應使管道盡量短,特別是水平直管段不宜過長,應減少彎管,避免“死角”和“袋形”管道出現。


②. 支管與主管的連接應順介質流向斜接,夾角不宜大于45°,液體中含有固態物料的管道,其水平管道的分支管應從主管的頂部或側面引出。


③. 含有大量固態物料的漿液管道和高黏度液體管道應有坡度。坡度大小因物料性質差異而不同,應滿足工藝要求。


④. 某些裝置如催化、焦化、減黏、氧化瀝青、硫黃回收等裝置。應按工藝專業對固態物料、含固態物料及易凝介質的管道所提出的特殊要求進行管道布置。


⑤. 易凝介質管道上的掃線口,應盡量設在管道的端部或切斷閥處。掃線閥應盡量靠近易凝介質管道安裝。


⑥. 易凝介質管道的支管及旁通管上的閥門,應盡量靠近主管安裝,并避免產生“盲腸”。


⑦. 在連續拐彎和較長的易凝介質管道上,應裝拆卸法蘭。


⑧. 帶有蒸汽夾套的易凝介質管道設計(除有特殊要求外),應符合夾套設計規范中的有關規定。


⑨. 由主管引出的支管上的閥門應盡量靠近主管。若支管是由主管上部引出,而水平敷設時,閥門應安裝在靠近主管的水平管上。


⑩. 管道上的閥門宜選用法蘭閘閥,且閥桿應盡量豎直向上安裝,若不能豎直安裝時可水平或傾斜安裝,但不應低于水平方向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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