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燃液體的地上儲罐。


 a. 罐組的總容積應符合下列規定。


   i. 固定頂罐組的總容積,不應大于120000m3。

   ii. 浮頂、內浮頂罐組的總容積,不應大于600000m3。

   iii. 固定頂罐和浮頂、內浮頂罐的混合罐組的總容積不應大于120000m3;其中浮頂、內浮頂罐的容積可折半計算。


 b. 罐組內的單罐容積大于或等于10000m3的儲罐個數不應多于12個;單罐容積小于10000m3的儲罐個數不應多于16個;但單罐的容積均小于1000m3儲罐,以及丙B類液體儲罐的個數不受此限。


 c. 罐組內相鄰可燃液體地上儲罐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表5-10的規定。


 表5-10 罐組內相鄰可燃液體地上儲罐的防火間距


表 10.jpg


注:1.表中D為相鄰較大罐的直徑,單罐容積大于1000m3的儲罐取直徑或高度的較大值。

2.儲存不同類別液體的或不同型式的相鄰儲罐的防火間距應采用本表規定的較大值。

3.現有淺盤式內浮頂罐的防火間距同固定頂罐。

4.可燃液體的低壓儲罐,其防火間距按固定頂罐考慮。

5.儲存丙B類可燃液體的浮頂、內浮頂罐,其防火間距大于15m時,可取15m。


  d. 罐組內的儲罐,不應超過兩排;但單罐容積小于或等于1000m3的丙B類的儲罐,不應超過4排,其中潤滑油罐的單罐容積和排數不限。


  e. 兩排立式儲罐的間距,應符合表5-10的規定,且不應小于5m;兩排臥式儲罐的間距,不應小于3m。


  f. 罐組應設防火堤,但位于丘陵地區的罐組,可利用地形設事故存液池,而不設防火堤。


  g. 立式儲罐至防火堤內堤腳線的距離,不應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臥式儲罐至防火堤內堤腳線的距離,不應小于3m。


  h. 相鄰罐組防火堤的外堤腳線之間,應留有寬度不小于7m的消防空地。設有事故存液池的罐組與相鄰罐組儲罐間的距離,不應小于25m,且其間應留有寬度不小于7m的消防空地。


  i.設有防火堤的罐組內,應按下列要求設置隔堤。


    i. 單罐容積小于或等于55000m3時,隔堤所分隔的儲罐容積之和不應大于20000m3。

    ii. 單罐容積大于5000m3至小于20000m3時,可每4個一隔。

    iii. 單罐容積20000m3至50000m3時,可每2個一隔。

    iV. 單罐容積大于50000m3時,應每1個一隔。

    V. 隔堤所分隔的沸溢性液體儲罐,不應超過2個。


 j. 多品種的液體罐組內,應按下列要求設置隔堤。


    i. 甲B、乙A類液體與其他類可燃液體儲罐之間。

    ii. 水溶性與非水溶性可燃液體儲罐之間。

    ii. 相互接觸能引起化學反應的可燃液體儲罐之間。

    iV. 助燃劑、強氧化劑及具有腐蝕性液體儲罐與可燃液體儲罐之間。


 k. 儲罐在使用過程中,基礎有可能繼續下沉時,其進、出口管道應采用金屬軟管連接或其他柔性連接。


2. 液化烴、可燃氣體、助燃氣體的地上儲罐。


 a. 液化烴儲罐、可燃氣體儲罐和助燃氣體儲罐應分別成組布置。


 b. 液化烴儲罐成組布置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i. 液化烴罐組內的儲罐不應超過兩排。

   ii. 每組全壓力式或半冷凍式儲罐的個數不應多于12個。

   iii. 全冷凍式儲罐的個數不宜多于2個。

   iv. 全冷凍式儲罐應單獨成組布置。

   V. 儲罐材質不能適應該罐組介質最低溫度時不應布置在同一罐組內。


 c. 液化烴、可燃氣體、助燃氣體的罐組內,儲罐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表5-11的規定。


 表5-11 液化烴、可燃氣體、助燃氣體的罐組內儲罐的防火間距


表 11.jpg


注:1. D為相鄰較大儲罐的直徑。

2. 液氨儲罐間的防火間距要求應與液化烴儲罐相同,液氧儲罐間的防火間距應按《建筑設計防 火規范》(GB 50016)的要求執行。

3. 沸點低于45℃的甲B類液體壓力儲罐,按全壓力式液化烴儲罐的防火間距執行。

4. 液化烴單罐容積≤≤200m3的臥(立)罐之間的防火間距超過1.5m時,可取1.5m。

5. 助燃氣體臥(立)罐之間的防火間距超過1.5m時,可取1.5m。

6. “*”表示不應同組布置。


 d. 兩排臥罐的間距不應小于3m。


 e. 防火堤及隔堤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i. 液化烴全壓力式或半冷凍式儲罐組宜設不高于0.6m的防火堤,防火堤內堤腳線距儲罐不應小于3m,堤內應采用現澆混凝土地面,并應坡向外側,防火堤內的隔堤不宜高于0.3m。

   ii. 全壓力式儲罐組的總容積大于8000m3時,罐組內應設隔堤,隔堤內各儲罐容積之和不宜大于8000m3。單罐容積等于或大于5000m3時應每一個一隔。

   iii.  全冷凍式儲罐組的總容積不應大于200000m3,單防罐應每一個一隔,隔堤應低于防火堤0.2m。

   iV. 沸點低于45℃甲B類液體壓力儲罐組的總容積不宜大于60000m3,隔堤內各儲罐容積之和不宜大于8000m3,單罐容積等于或大于5000m3時應每一個一隔。

   V. 沸點低于45℃的甲B類液體的壓力儲罐,防火堤內有效容積不應小于一個最大儲罐的容積。當其與液化烴壓力儲罐同組布置時,防火堤及隔堤的高度尚應滿足液化烴壓力儲罐組的要求,且二者之間應設隔堤。當其獨立成組時,防火堤距儲罐不應小于3m,防火堤及隔堤的高度設置尚應符合要求。

   Vi. 全壓力式、半冷凍式液氨儲罐的防火堤和隔堤的設置同液化烴儲罐的要求。


 f. 液化烴全冷凍式單防罐罐組應設防火堤,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i. 防火堤內的有效容積不應小于一個最大儲罐的容積。

   ii. 單防罐至防火堤內頂角線的距離X不應小于最高液位與防火堤堤頂的高度之差Y加上液面上氣相當量壓頭的和,當防火堤的高度等于或大于最高液位時,單防罐至防火堤內頂角線的距離不限。

   iii. 應在防火堤的不同方位上設置不少于兩個人行臺階或梯子。

   iV.. 防火堤及隔堤應為不燃燒實體防護結構,能承受所容納液體的靜壓及溫度變化的影響,且不滲漏。


 g. 液化烴全冷凍式雙防或全防罐罐組可不設防火堤。


 h. 全冷凍式液氨儲罐應設防火堤,堤內有效容積應不小于一個最大儲罐容積的60%。


 i.液化烴、液氨等儲罐的儲存系數不應大于0.9。


 j. 液氨的儲罐,應設液位計、壓力表和安全閥,低溫液氨儲罐尚應設溫度指示儀。


 k. 液化烴的儲罐應設液位計、溫度計、壓力表、安全閥,以及高液位報警和高高液位自動聯鎖切斷進料措施。對于全冷凍式液化烴儲罐還應設真空泄放設施和高、低溫度檢測,并應與自動控制系統相連。


 l. 氣柜應設上、下限位報警裝置,并宜設進出管道自動聯鎖切斷裝置。


 m. 液化烴儲罐的安全閥出口管應接至火炬系統。確有困難時,可就地放空,但其排氣管口應高出8m范圍內儲罐罐頂平臺3m以上。


 n. 全壓力式液化烴儲罐宜采用有防凍措施的二次脫水系統,儲罐根部宜設緊急切斷閥。


 o. 液化石油氣蒸發器的氣相部分應設壓力表和安全閥。


 p. 液化烴儲罐開口接管的閥門及管件的管道等級不應低于2.0MPa,其墊片應采用纏繞式墊片。閥門壓蓋的密封填料應采用難燃燒材料。全壓力式儲罐應采取防止液化烴泄漏的注水措施。


 q. 全冷凍臥式液化烴儲罐不應多層布置。






聯系方式.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