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管殼式換熱器的安裝高度應保證其底部接管最低標高(或排液閥下部)與當地地面或平臺面的凈空不小于150~250mm。放凈閥端部距離地面或平臺面的凈空高度不應小于100mm。一般情況下,臥式管殼式換熱器最小支撐高度(距離地面或平臺面凈空高度)為500mm(圖7.20)。


 ②. 為了方便施工和外觀一致,基礎高度的群組化,成組布置的換熱設備的混凝土支座高度最好相同。如圖7.21(b)所示,統一成了1100mm。


 ③. 兩個重疊布置的管殼式換熱器,只給出下部換熱器中心線標高即可。但是,如果兩臺互不相干的換熱設備重疊在一起布置,則兩臺中心線的高差應滿足管道設計的要求。


④. 重疊布置的管殼式換熱器一般都是兩臺重疊在一起,個別情況下(如技術改造),也可三臺重疊在一起布置。這樣的布置方法,要考慮最上一臺換熱器中心線的高度不宜超過4.5m。


⑤. 用泵抽出的換熱器的安裝高度應大于泵的必須汽蝕余量(NPSH)。


⑥. 兩臺不同換熱介質的換熱器重疊時,換熱器的中心線高差應滿足管道布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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